王 峰
“两山”理念提出20年来,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指导思想,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探索阶段逐渐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组织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发展、政策宣传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两山”理念从理论到高质量实践的重要力量。
成为生态治理的协同者
在生态保护和修复中,社会组织发挥着有别于政府和企业的独特作用。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规范和政策设计中,社会组织能够发挥资源整合作用,广泛收集生态信息,汇聚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协调政府、企业、公众的关系,快速地将生态政策议题反馈至决策中枢,助力形成科学决策,实现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积极协同行动;社会组织可以发起各类生态治理项目,直接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组织能够编织生态治理的社会网络,通过公益平台吸引不同类型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以及不同渠道的社会捐赠,共同参与生态治理;社会组织是环境调查和环境监督的重要力量,积极参与调查污染事件、曝光环境违法企业行为、向地方环境执法机构提供线索和证据等工作,为创造严密的生态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为绿色经济的赋能者
在生产绿色化、生态产业化、能源清洁化、生活低碳化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已成为绿色经济的重要赋能者。社会组织通过技术创新、制度重构、社会协同,积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共生。
社会组织通过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增值,进一步打通“两山”转化的实现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技术推广和产业合作等方式,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培育壮大新兴绿色产业,助力绿色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通过跨区域合作,深入推进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消纳和绿色发展的协同;通过发起绿色消费倡议,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引导企业和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和服务。
成为公众参与的引领者
面对生态治理的复杂性和系统性,社会组织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提供科普教育、发动志愿者参与环保活动等方式,为构建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治理格局注入活力。
社会组织拓宽了环保宣传的渠道,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治理事务;通过开展生态科普培训、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等,帮助个体克服参与生态治理的能力短板;推动公众从局部参与走向跨区域参与,从碎片化参与走向系统性参与;通过搭建多元化生态治理平台,贯通线上线下融合参与网络,实现公众参与生态治理的便捷。
同时,社会组织能够依托社区、企业、学校等建立生态治理志愿者服务站,通过“环保+”的跨界形式,开展常态化生态治理活动,使生态治理志愿活动产生协同化联动效应。例如:近年来,共青团湖州市委与湖州市志愿者协会共同组建的湖小青志愿服务队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推广“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深度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治理行动等,充分体现了社会组织在环保宣传和志愿活动中对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
面向“两山”理念未来的践行,社会组织可以在政策创制、科技赋能、机制突破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方案。
(作者系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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